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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与违约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违约金是合同一方违约时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时预先设定而违约事实发生后据此承担给付...
是这样的,你要去看下你的贷款合同,工行的借款合同里有一条明确写明了怎么收提前还款违约金的,同一个地方的不同支行都会不一样的,有些不收,有些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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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所担保的是双方在约定时间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事宜继续协商,以最大诚意促使合同成立。定金是约束双方在约定时间就买卖合同订立进行协议,并非迫使一方必须订立合同。 对于定金交了没签合同违约金吗的相关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无签订合同,通常能够要回定金,能够和开发商商量解决。不构成违约。交了购房定金无签合同,要分情况确定可否退钱: 1、若果是购房者违约的,不能退钱; 2、若开发商违约的,能够退钱; 3、若不可归责两方的职责,能够退钱;两方签购房订单后交纳的定金为立商定金,目的是为了保证合同的签订。《保证法》第89条限定,当事人能够商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要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应两倍返还定金。根据“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两方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的限定。
合同保证金应当在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之后退还给对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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