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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合法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
1、不可以。如果是一审,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如果是终审,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如果再审已经被驳回,可以申请抗诉。一案不二审,是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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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由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或者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才能到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可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一并审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相关民事争议,应当在第一审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在涉及、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但是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予准许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其他渠道主张权利: (1)法律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先行处理的; (2)违反专属管辖规定或者协议管辖约定的; (3)约定仲裁或者已经提起民事诉讼的; (4)其他不宜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情形。对不予准许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决定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或者案件当事人一致同意相关民事争议在行政诉讼中一并解决,经过人民法院准许的,由受理行政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在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案件中,诉讼费用应当按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的标准分别收取。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一百四十四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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