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旅行社符合《条例》第十七条降低质量数额规定条件的,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旅行社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其出具降低质量保证金数额的...
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4人已浏览
1,001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