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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是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
1、用人单位是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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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公司辞退,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看来你对国家的社会保险法律政策还不是很了解,如果不给员工上保险,用人单位首先是满意的,现在少数用人单位为了少上保险费,在各方面都做了手脚,比如合同不如实写工资数额等。如果不上保险,如果发生工伤,往往得不到赔偿!等你们老的时候,没有养老金,医疗费等都是大问题了,从国家角度来说,如果社会的养老问题都解决了,多好呀。所以国家就是要强制交保险。请你不要看眼前的小利!
可以的。但是没有买保险的,不建议自己辞职,自己辞职无法主张赔偿金,社保是法定必须购买的,用人单位无故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依次提起劳动仲裁,然后根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来主张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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