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代持股协议,可以按下述分为对内和对外分别处理: 对内而言,与代持方签署协议,明确约定解除代持,由实际出资人自己直接持有,因是代持回转,不...
关于代持股协议,可以按下述分为对内和对外分别处理: 对内而言,与代持方签署协议,明确约定解除代持,由实际出资人自己直接持有,因是代持回转,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法定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关于代持股协议,可以按下述分为对内和对外分别处理: 对内而言,与代持方签署协议,明确约定解除代持,由实际出资人自己直接持有,因是代持回转,不涉及支付股权转让款。股东会决议也按照以上内容写明即可。 对外而言,涉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可以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变更(如果凭解除代持的协议可以直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则以此办理。)
解除代持股协议的方式如下: 1、经实际出资人和代持股人协商一致解除; 2、在出现代持股协议履行不能、一方明示违约等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时,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协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4,172人已浏览
2,000人已浏览
7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