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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父母的钱如果正常给出去了,那就已经,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了。如何如果数额较大并且是单方面的行为。可以认为是转移财产。就不是一般的孝敬父母的...
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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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意义上来不属于,因为所谓陪嫁钱目的是让你嫁过来后怕以后日子不好过,或者是有什么大事没办法了,可以动用你这个钱救下急,这个钱不属于你们婚后共同创造的利益钱,只是父母怕以后有事有变而给予你的个人补贴钱。你要搞明白这个所谓的共同财产的性质,是指夫妻双方结婚后共同创造的利益钱才能称得上是共同财产,打个比方,如果以后父母说,孩子呀,当初给你的陪嫁钱够用不啊,有难处的话,跟我说,我再给你点儿,如果再给你钱的话,这个钱的意义就跟当初给你做陪嫁的钱的意义是一样的,那么这个钱也是不是也非得拿出去充公陪嫁钱又不是他跟你一起赚的钱,如果你们结婚后上班或许做生意赚到的钱那一起都算是共同的,父母赠予你做陪嫁的钱非要算成是共同财产那是没道理的。
这很可能构成单方的赠与行为,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提供其他有条件的证明。
1、我BF的父母买给我们用于结婚的房子,在婚前BF结完房款,已办理他个人的产权证。这房子是不是他的婚前财产;2、我父母准备在我们结婚的时候赠送我们一笔钱,且留有一套房产给我尚未办理房产登记;应属婚前财产,但还要看办理房产证时产权人的名字。你们在婚后购买的房屋,产权人为其父母的,视为你们共同的赠与,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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