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劫持航空器罪是几年判的?

2022-07-28
本罪与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犯罪的界限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危害民用航空安全或秩序的犯罪包括三类:一类是空中劫持罪,又称非法劫持航空器罪、劫机罪,与我国的劫持航空器罪相同。该罪是在1963年的《东京公约》规定的犯罪。二是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就一般意义而言,劫持本身也是一种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但是鉴于空中劫持的严重性,1970年的《海牙公约》已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国际犯罪。所以,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罪,实际上是除劫持航空器以外的其他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议定书的规定,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在客观上包括下列犯罪行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实施可能危及航空器安全的暴力行为;破坏或损坏使用中的航空器而使其不能飞行或危及其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具有破坏或损坏该航空器而使其无法飞行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破坏或损坏航行设备或妨碍其操作以至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安全的行为;在国际机场上实施足以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暴力行为;传送明知虚假的、可能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安全的情报的行为;上述行为的未遂行为;教唆、共谋或帮助上述犯罪的行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