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二审对案件的处理情况,共四种。以下法条请参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裁定书适用的情况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 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 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重点法条 第一百四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中判决书适用范围是:除调解或者裁定是案件,一律适用判决。 民事诉讼中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8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595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