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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赠与。 够得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的,该住房如何继承应当一分为二,即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已纳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面积计算的家庭成员可依法...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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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没有赠予的权利的。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是用于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的,所以有限产权中不包含赠予的权利。同时,从经济适用房的用途来看,对于继承也应有所限制。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已经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即使立下了遗嘱,其继承人也不能拥有经济适用房。但是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的财产权,即将经济适用房变现之后的财产归其继承人所有。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则应该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
先要确认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划拨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如果国有划拨土地,房子又允许上市交易的前提下,交了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交易过户了;如果土地是集体性质,除了征收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是不可能交土地出让金变成商品房的。根据2007年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和2011年洛阳市政府《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意见》,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主体描述为购房人或产权人,但没有强制规定由谁缴纳。在房屋买卖行为中有个常用的交易习惯,即土地出让金由卖房人承担。但是,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自治原则,买卖双方可以对相应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该约定即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买卖双方对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有约定则应从其约定。
北京经济适用房能通过赠与改成商品房。目前“经转商”(即经济适用房转成商品房)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赠与,一种是交易。夫妻、父子等关系可以互转,不受年龄限制。不过,两种“经转商”方式的程序和收费都截然不同。房屋交易和赠与都是属于产权变化,前提是要获得房屋的完全产权。由于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向政府交纳综合地价款才能交易和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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