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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劳动仲裁注意事项来说的话未办理保险,赔偿不好说,你可以让他们给补交,一般能给补交养老和医疗(有的地方医疗室可以补得,有的不可以补),住房...
1、不要超过时效当双方因履行而发生争议,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劳动者在与原单位结束劳动关系时,要注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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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申请人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没有提出仲裁时效的问题。在一审审理中被申请人能否再次提出时效问题,法院是否应该采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那么被申请人没有在仲裁阶段提出时效抗辩,在一审中提出时效抗辩是否合法。我们律师认为,在一审中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采纳。 因为劳动争议案件,有别于一般的民事争议案件。劳动仲裁阶段做为法定的前置程序,已经给被申请人提供了时效抗辩的机会,被申请人没有提出的视为其放弃抗辩。如果其一审中又允许其提出的,就等于允许让其有了两次时效抗辩的机会。有悖于最高法院在时效问题上只能在一审中提出的规定,即只能在第一审理阶段提出时效抗辩。所以,被申请人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没有提出仲裁时效抗辩的,在一审审理中提出的不应该支持。
1、全面了解与争议相关的事实,收集整理足以证明事实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可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仲裁机构认为必要时可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 2、逐一核查己方证据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完全相符合,避免缺页、遗漏或顺序错乱。 3、理性判断己方主张在法律层面上能否完全成立,并在此基础上预先考虑调解方案。劳动仲裁机构开庭过程中,均会组织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均无需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承担责任的一方如果不履行调解书规定义务,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是最快捷、最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避免“讼累”,并可以短时间内实现自身权利。为方便仲裁庭开展调解工作,当事人应在庭前考虑好自身调解方案。 4、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在开庭前向仲裁机构提交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待证明事项说明。 5、明确开庭通知书记载的开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避免迟到、缺席或遗漏身份证件、证据原件。 6、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准时到庭的,应当在开庭日期前4日通知仲裁委员会,并递交书面说明,经仲裁机构同意可以延期开庭或延时开庭,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中止审理。
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有:1、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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