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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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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我来告诉你我来告诉你海关行政复议申请不服的怎么办吧:根据《行政复议法》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海关总署以及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发的规定,但是行政规章除外; 2.直属海关制发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 海关行政复议管辖制度实行“上一级管辖”原则,即由作出引起海关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管辖。深圳蛇口海关是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行政主体,对其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海关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但应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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