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条例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根据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委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可以对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作出技术评价,并公布检测结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鉴定的;(二)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其指定的农业机械产品的;(三)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的;(四)截留、挪用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的;(五)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放行驶证、号牌、检验合格标志的;(六)对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七)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的农业机械技术,列入当地农业机械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广农业机械技术,应当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程序进行,并对推广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并接受农业机械作业者的咨询和投诉。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跨区作业者提供通行便利和服务,维护作业秩序,保障作业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跨行政区域作业的农业机械、运输跨区作业农业机械的车辆,凭省级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跨区作业证免交车辆通行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45人已浏览
684人已浏览
2,173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