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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解散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并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用人单位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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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补偿金。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的,再加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单独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单位单独安排的工作;(2)不能胜任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解散,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五)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无需赔偿。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六)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应得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就是10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助。
我国法律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公司领导不同意按照法律执行的,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提出补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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