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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家庭或个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进行资料审查; 2、审核合格后保...
你好青岛保障房申请如下: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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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标准:根据青岛市公布的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额为2936元,即不超过293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备注: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虽然你名义上的公司股东,但你实际未出资,只要你能提供相关的工资证明,其他条件都符合的话可以申请。根据2011年新标准,青岛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将调整为:(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2)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3)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新政策要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申请保障性住房统一执行新标准。符合条件者可在新标准执行后,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资格申请。申请表格的填写,市民可直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咨询,街道办事处将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指导。
青岛公租房申请条件一、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1.家庭成员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以上,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3.人均收入高于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610元),且人均月收入介于610元~1864元之间,4.家庭财产总额在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4倍以下。正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租赁住房的家庭成员应至少有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公租房条件1.具有青岛市区的常住户口(市区的范围包括市辖七区及高新区),2.从毕业次日起开始算,毕业不足5年,3.已经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4.父母在本市没有私有住房,没有承租公有住房。三、外来务工人中申请公租房条件1.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连续缴纳满三年,2.与用工单位已经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3.在本市没有住房(如果有了住房又卖掉,则必须交易已经超过5年方可申请,若交易在5年之内,仍视作在市区有房者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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