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工伤认定不真实找哪里的回答为劳动局会核实调查的,不符合事实不会给你认定的。如果骗保属于犯罪。 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
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果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一、什么叫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1)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第八款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但前提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部劳社厅函(2004)123号文件《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19条规定,受事故伤害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认定结论的劳动保障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工伤认定办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