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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站收到监督手续申报表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应与建设单位签认《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附件3)...
铁道部依法对铁路监督机构的监督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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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站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相关制度;(二)对管辖区域内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上报工程质量安全信息,交流监督工作情况;(三)参加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出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四)发生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24小时内向监督总站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五)组织监督人员培训,核发、管理聘用监督人员证件;(六)受理有关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的人民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七)按照委托权限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八)完成监督总站指定的联合、交叉监督检查等其他任务。
监督站应配备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检测仪器等设施,保证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铁道部负责全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铁道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委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称铁路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铁道部及其委托的铁路监督机构,对铁路建设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属于履行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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