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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如果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则可以认定受贿犯罪事实。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合法渠道取得的录音是视听材料之一,是刑事案件的证据类型。录音经人民法院核实,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与其他证据相互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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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法途径下取得的录音是属于视听材料之一,是刑事案件证据类型,录音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离婚案件中短信可以成为证据,但是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这类证据属于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利用图像、音响及电脑储存、反映的数据和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种证据。包括录像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储存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属于诉讼证据的一种,其特征有三:1、视听资料有较大的科学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2、视听资料不论在来源上还是应用上,都具有广泛性;3、视听资料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等优点,易于收集、保管和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即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故意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不得视为非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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