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可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对于成绩差、品行不好的学生,学校和老师应当给予帮助,不能歧视,更不能任意给予纪律处分,甚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说服、教育和帮助;确须给予处分的,学校应当先向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说明理由并听取意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处分决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学生或其父母可以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由他们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老师打学生首先属于违法,如果导致被打学生轻伤才构成犯罪。 2、所以我国法律对老师打学生的行为所持的态度是:老师打学生,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的。而且如果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也是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老师打学生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 犯罪定义为:触犯《刑法》的行为;即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稳定的行为。 老师打学生,对学生的伤害经鉴定达到轻微伤(不含)以上,才可定为故意伤害罪。 若以你的描述,可向教育主管部门(市、县级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反映,也可直接联系校教管处主任,请之出面制止或调解。 正当防卫:在个人,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对犯罪分子本人进行的适度攻击行为。强调犯罪分子的心理主动性和防卫对象的确定性,以及防卫的适当性。 因为老师打学生,不满足心理主动性,所以对之进行反击,造成老师轻伤以上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10人已浏览
2,126人已浏览
1,058人已浏览
1,4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