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
可以并用,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对受害者本人及其亲属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主张的,法院应当对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同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精神损害赔偿不包含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该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两种不同的赔偿请求,是可以一起提出请求的,是可以并存。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以造成残疾为条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不能机械地以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作为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硬性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此规定,过去是把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当成精神抚慰金的性质来看待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施行后,把残疾赔偿金定义为物质性的,是对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受害人精神上的救济。二者是分开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6条规定,本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已经失效了。所以,你既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即你所称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二者不冲突。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仍按照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来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