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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从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向企业(购买方)开具增...
要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从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向企业(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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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半年了,XX2017第16号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必须的。供销合作社也是企业管理的,给供销合作社开具发票,必须填写其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的。今年7月1日后开普通发票给企业必须开具纳税识别证号,否则不予税前扣除。但事业单位不是企业,不需要开具纳税识别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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