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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商品房面积欺诈时,面积误差比小于3%的,其房屋价款实行多退少补原则,一般不能因此而解除合同。但是当面积误差比超过3...
交付房屋后,如果发现实际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应根据面积误差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第一,要看双方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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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房屋后,如果发现实际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应根据面积误差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第一,要看双方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开始。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的规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为分界线。1、在3%不支持购房者解除合同、退房的请求。2、超出3%如购房者要求解约、退房、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应予以支持。3、超出3%是的,如果购房者不选择退房,接受房屋的情况有两种。如果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3%内部由购房者补差价,超出部分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实际面积最终小于约定面积,那么3%以内出卖人退房款差额超过3%出卖人双倍退款。上述规定中的双倍返还等法定处理方式是对开发商的惩罚性赔偿措施。
商品房面积误差,合同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3%以内(含3%),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和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为3%以内(含3%)部分房价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房价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买方所有;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为3%以内(含3%)部分房价和利息由卖方返还给买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面积差应先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对于商品房交房时出现面积差的处理方式没有约定,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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