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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号)第四条规定,主管国税局为纳税人代开的...
公司开出去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不申报经过金税比对发现后按照走逃处理,做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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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票作废一般是不退税,算作多缴税款在以后的应纳税款中抵减。 2、如果开票当月开错了,将发票的所有联次都带上还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开发票的地方直接作废就行了。 3、如果开票日期跨月了,让购买方出个拒收证明,拿着发票、证明、公章等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票,管理分局出具《红字发票开具通知单》后,拿着通知单到代开发票的地方开具红字发票,税款办理退税。
1、符合正常的原因而作废的发票是不需要罚款的,而违规作废发票是需要承担后果的。 2、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当月的发票销售方未抄税,购买方未认证的发票可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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