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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该规定比法定假日延长了3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因疫情无法上班的工资支付标准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有关通知执行。一、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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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该规定比法定假日延长了3天。 这3天假期应定性为公休日。劳动者在公休日工作的,企业可安排补休,或支付劳动报酬;公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企业应按工资200%支付劳动报酬。
因疫情不能正常工作的,企业应当给予劳动者必要的假期,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
政府通知延迟复工,用人单位不可要求员工提前返岗。用人单位在延迟复工期内,未经许可不得要求劳动者返岗,但可以向劳动者下达适合在家办公的工作任务。《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不得随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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