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
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立案标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 (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三)造成严重后果的。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516人已浏览
5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