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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提交资料,向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申请补充认定。rr参考资料r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r《关于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有关问题的通知》r豫劳...
关于工伤鉴定增补受伤部位的报销,依据有关规定,工伤职工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前,认为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遗漏了受伤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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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工伤待遇及赔偿是需要根据是否存在伤残等级进行计算赔偿的。仅仅是受伤部位是不能判定赔偿金额的。《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充受伤部位申请,并提供书面申请、原工伤认定决定、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将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后将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同时将原工伤认定决定文书收回并存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的标准等也将以新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为依据。
目前如果是工伤鉴定受伤部位的话,一般来说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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