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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出资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办公司事务的人。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抽...
抽逃出资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抽逃出资罪,就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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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出资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的公众,不仅人数多,而且相互关系非常松散,具有随股票转让的可变性。因此,在创建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可能有所有股东共同协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有些人或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筹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所需的一切事务,如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政府报批、制定公司章程、召开成立大会、公告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等。这些人和单位是公司的发起人。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抽逃出资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的社会公众,不仅人数多,且相互间关系非常松散,并有随股票转让的可变性,所以,创设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可能存在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 必须有一些人或单位依照法律的规定,筹办创立股份有限公司所需做的各项事务,如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政府报批、制订公司章程、举行创立大会、公告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等等。这些人和单位就是公司发起人。 《刑法》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将出资金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再转出;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C分配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D利用关联交易转出出资;E其他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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