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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孩子的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离婚调解中的孩子问题,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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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孩子满一周岁后协议离婚,或者现在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归女方抚养的,男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一般情况下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就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来判决。 如果一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可以这样做: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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