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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离婚调解中的孩子问题,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
我们认为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后短期内提出诉讼不予支持并不是绝对的,当事人在特定条件下的该项请求还是可以支持的,这些条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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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孩子的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另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为原则。
涉外离婚孩子的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另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为原则。
__________人民法院调解书(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民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写明协议的内容)。……(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院印)书记员___________注: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要求调解而达成调解协议时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时使用。 2、“协议内容”,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争讼的协议条款。“诉讼费用的负担”,如果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可以作为调解协议的最后一项内容予以写明;如果诉讼费用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应当在协议内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 3、离婚调解书经书记员核对无异后,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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