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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没有打人的特权,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拘留,并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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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尊师重教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你在道德上不该和老师动手。 其次,站在法律的层面老师在人格上和你是平等的,老师没有权力对你进行体罚。虽然老师对学生有管教的权力。 本案据你单方所述情况,你和老师形成了互殴,都该受到批评和教育。你如果将教师打伤了你应当承担适当的医疗费,他本人也有错误,所以你承担一部分。 你应当向校方特别是校领导讲明是非曲直,并且主动承认错误,争取学校对你不尊重老师的谅解。如果校方还是要坚持其不让你上课,你就找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提起诉讼。
是否构成刑事案件,要公安法医鉴定,你说的情况未必构成.民事方面你有权要求学校及该教师赔偿.行政方面,学校是否解聘,要由学校根据情况决定,确实不是你能决定的.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该老师又不是经常用如此,一般开除就未必了,如果确实经常如此,你可联合其他学生家长共同反映.如果只有你一家,也要考虑孩子的事,否则将来没有敢对你的孩子教育,也不好.当然,老师打人肯定是不对的,尤其是打成这种程度.
这个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教师承担的法律责任。首先向学校或者教育局投诉,予以相应的处分;如果致人轻伤,要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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