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三中的损失指的是什么

2022-10-10
【1】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第一条写在上面了。【3】社会保险是指五险。单位不交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险。劳动者看病住院,不能在医疗保险中享受待遇;劳动者在生育中,不能享受有关待遇,例如:生育津贴等。劳动者失业,不能享受领取失业金待遇。劳动者受到工伤的伤害,不能享受由工伤基金出的待遇。上述都属于劳动者受到的损失。养老保险,单位不交,劳动者自己缴纳的。【4】劳动者要求单位赔偿经济损失,折合成金钱。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给补交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带着证据,向法院要求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