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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该积极应对,要树立自己的优质品牌,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保护,以避免遭受竞争对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 2、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
通过网络侵害他人商业秘密,通过网络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信誉等行为。这一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与通过其他方式实施的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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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应该积极应对,要树立自己的优质品牌,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保护,以避免遭受竞争对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 2、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在发现其它企业实施了对本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给本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4、如该企业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应向司法机关举报并提出请求,请求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
互联网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与传统实体市场竞争行为不同的新特点,由于相对细化的规定是为了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毕竟执法者和司法人员还是习惯于在法律中寻找具体的明确条款,同时对经营者也是一种明确的指导。因此,法律有必要增加若干条文将一些实践中常见的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表现例举出来,这样可以方便司法机关和普通民众加以认定、适用。这是网络环境不正当竞争的处理方式。
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省工商局明确即日起至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 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处长杨键介绍,今年一季度,全国查处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案件912件,其中四川省查处了285件。此次行动要求,各地在巩固前期“红盾春雷行动2018”整治成果基础上,查办一批具有典型意义、严重影响竞争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清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此次行动围绕网络交易、农村市场、医药、教育等行业和领域,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科技密集型企业商业秘密等保护。重点查处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等地区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行为;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教育、公用企事业单位等涉及面广、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互联网领域“刷单炒信”、虚假的商品或经营者荣誉评比、直销领域以及保健品领域虚假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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