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2016广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
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 家庭人口1人,家庭年收入6960元及以下(注:人均580元/月),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是广州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承租广州市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三)无自有产权住房;(四)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五)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转让房产)。2.申请承租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如实向用工单位申报收入、资产净值和居住情况,无用工单位的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如实申报。具体流程为:领表→申请→用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和公示→产权人(出租人)备查→审核、公示并批准公告。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者现有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0平方米;4、未享受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住房、安置住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与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实施华侨住房政策专用住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前5年内未购买或出售财产。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户籍因就学、服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1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844人已浏览
3,2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