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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后房贷贷不出的解释是什么,怎样回事的

2022-07-29
卖方原因 1、开发商原因 提示:这个时候属于开发商原因造成双方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定金、首付款。 2、卖房人原因 提示:这种情况是由于卖房人隐瞒共有人真实信息造成的违约,购房人可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购房人原因 房贷办不下来还有一种原因就是购房人自身的问题,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最常见的要数征信问题了,如果借款人的信用不良记录是非恶意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或者去试试其他银行,每个银行的信用评分标准是不同的,会有一些银行相对宽松一些,只要信用记录不是很差,一般来说都能获得贷款。 但是如果逾期很严重,比如信用卡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且逾期金额较大(一般500元以上),贷款肯定会被拒的。 提示:提供虚假材料、征信不良,这些是购房人的问题,需要其承担违约责任,无法拿回定金。 非买卖双方的原因 有一种情况,就是贷款已经通过了银行审批,但是还没放款,买卖双方只能耐心等待放款。提示:如果因为政府或银行规定导致发生变化,如停止房贷业务,买卖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购房者可以到法院申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定金。 总结:关于贷款不能办理下来,购房人最好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明确相关条款,出现问题可以以合同为依据进行申辩,如果贷款审批没有通过,买卖双方和协商如何支付尾款,协商未果的按照合同确定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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