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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
解决劳动争议后的途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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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愿调解为前提,不能强迫或诱导一方或双方接受调解。2、劳动仲裁案件依法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理并出具裁决,如案情确实较为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多可以延长十五日审限;最终超过六十日仍为作出仲裁裁决的,申请人可以越过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3、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案件开一次庭足矣,但如果被申请人恶意行使诉权,利用申请调查取证、申请延期开庭审理、递交所谓新证据、申请管辖权异议等方式故意拖延案件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能会视情况再次安排开庭审理。因此,你们的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说法不无道理,但无论如何案件并不能因为多开几次庭就无限期拖延下去,必定需要在六十天内作出裁决,否则你们可以选择直接起诉。综上,如果你们觉得用人单位提出的调解方案符合你们的期望,那就接受调解;如果距离期望值有很大差距,那就可以要求按你们的方案调解或者考虑不接受调解。当然,过程中你们需要根据自己能够付出的时间、精力、金钱(律师费)等情况综合考虑。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 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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