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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购买经适房的主体,通过借名买房协议而购买了经适房显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种借名协议是无效的。不过已经做出借名买房的行为的,为避免争议...
合同: 甲方:__;身份证号码:__; 乙方:__;身份证号码:__; 甲乙双方协商将位于__房屋过户给乙方。数额为__元,人民币(大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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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一般情况下,公证处是不能做借名买房协议的公证的,即使能做,做的也是协议的公证,而不是房屋权属的公证。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的唯一物权凭证,在实际买房人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之前,对外从法律来说,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是谁的房屋,名义上就是谁的房屋。 无法公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找律师事务所做借名买房协议的律师见证,并且出具律师见证书。或者直接找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对该协议的签署进行见证,并且同时在该协议上签字确认。 从法律上来讲,借名买房的协议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此行为仍然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在通过诉讼并且胜诉,变更房屋所有权为实际买房人之前,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借名买房要慎重,如果一旦必须做,就要尽量保存好相关证据,并且不能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
但是律师事务所可以做借名买房协议的律师见证,并且出具律师见证书。 《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不符合购买经适房的主体,通过借名买房协议而购买了经适房显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种借名协议是无效的。不过已经做出借名买房的行为的,为避免争议,协议内最好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借名买房的事实,房屋信息、过户时间、过户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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