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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是公安部的内设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制定全国性经济犯罪的对策、方针、措施和规划等工作。各市公安局下设的负责经济犯罪的部门一般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简称经侦大队。由于公安局是属于双重管理的单位,机构及人员编制很复杂,在经济犯罪侦查局工作的人员可能会有不同的身份,比如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事业编制,有的是编制外用工等。 如果想取得公务员和事业编身份,一般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才能进入,或者高端人才引进可以。如果是编制外用工,就是签订合同制的工人,这个就比较容易一些,但是不属于国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是公安部的内设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制定全国性经济犯罪的对策、方针、措施和规划等工作。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三部门分别履行以下职责,做到分工合作、相互制约:1、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2、检察院:负责对执行法律的检察、对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以及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3、法院:负责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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