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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
1、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小产权房如遇到拆迁,将被视为违章建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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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土地法》规定,小产权房子向本集体以外的人员出售,属于不合法行为,所以如果是出售给了本集体成员并且取得了相关组织认可批准的,合同属于有效,拆迁时会给予补偿的。2、如果房屋卖给了非本集体成员,但购买者取得了集体组织相关单位批准人可的,这种合同也属于有效合同,拆迁时也会有补偿的,但是“取得本组织批准人可”非常难。对于大多数的拆迁补偿款项发放的对象来说都是具有房产证的房屋,但是有一些房屋他是没有房产证的,也就是小产权房从法律程度上来说,也是可以获得一定的拆迁补偿款项和普通的房屋一样,需要前期的和政府的拆迁部门来进行一个沟通协商,确定相关的协议之后再行发放。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在合同里面要注意: 1、合同当事人。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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