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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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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有权签订施工合同取决于具体情况。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建筑合同等特殊行业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分公司无相关资质的,可能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也就是说,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是必不可少的。
农民工是我国工程建设的主要劳动力,许多农民工在承包商的领导下在各个施工现场工作,进行工程建设时容易发生事故,承包商雇佣在公司施工现场工作的事故谁应该负责?工人与承包商的关系是雇佣关系,工人在承包商的雇佣工地工作时发生事故,应向承包商承担责任,而不是向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雇主在雇佣活动中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在建筑工程中,施工现场的工人被承包商雇佣,实际上是工人的雇主。工人受伤时,根据上述法律,可以要求承包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此包工头与工人受伤不一定就认定为工伤,只有在符合以上情形的时候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 因此,如果是工伤,应该找保险公司和用人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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