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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但是如果妻子愿意偿还的,可以让妻子偿还,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应当由夫妻...
1、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但是如果妻子愿意偿还的,可以让妻子偿还,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应当由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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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对外的个人债务,应当有其个人偿还。如果债务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上述规定中“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实际上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双方谋取利益时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在本质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分居之后丈夫欠债妻子是否需要还需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丈夫在外欠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应当有其个人偿还,妻子是可以不还的。分居,顾名思义只是分开居住、生活,并没有从法律层面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即使分居之后双方仍是夫妻,如果债务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应该偿还。其次,如果丈夫欠的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了,或者妻子一方事后追认,也是需要承担偿还义务的。
离婚时妻子一般是没有为丈夫偿还高利贷义务,如果贷款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就符合《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该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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