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脉脉是一款社交软件,通过分析用户的新浪微博和通讯录数据,帮助用户发现新的朋友,并可以帮助他们建立联系。 2013年9月11日至2014年8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为两大类:(一)限制性竞争行为。具体包括以下4小类: 1.强制性交易行为; 2.行政强制经营行为; 3.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4.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包括以下7小类:1.混淆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虚假宣传行为;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低价倾销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7.诋毁商誉行为。在以上共11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每一类都有各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行为要件、结果要件等。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 (三)销售明知或者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或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五)故意为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531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