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新伤残军人抚恤金: 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7〕99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民发〔2007〕99...
伤残军人的抚恤金发放标准,应当根据其伤残原因、伤残等级具体确定,一到四级的伤残军人由国家集中供养,对于分散安置的,发给护理费,发放标准为: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第二十九条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第三十条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起第22次提高优惠对象赔偿金和生活补助标准,根据通知,从10月1日起,残疾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人民工)残疾赔偿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死亡军人遗属)定期赔偿金标准、三红(在乡村退役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根据现行的基础提高15%,农村三属定期赔偿金标准,按照现行的30%的中央军人生活补助金标准,每年提高120元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410元,参加考试的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46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年服务义务兵每月补助5元,提高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别提高7850元、7610元、7360元。
2014年发放的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如下:(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一级因战52360因公50700因病49040二级因战47380因公44890因病43210三级因战41570因公39070因病36590四级因战34070因公30760因病28260五级因战26620因公23270因病21610六级因战20800因公19680因病16630七级因战15800因公14140八级因战9970因公9130九级因战8290因公6650十级因战5820因公498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4人已浏览
2,530人已浏览
537人已浏览
1,3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