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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过程中名称变更,还是要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
遇到合同不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先要求不履行一方积极履行合同,如果对方还不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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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更名,合同继续履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延伸】 问:合同履行地点不明可以重新签合同吗? 答: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来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履行的义务就是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双方都有义务履行各自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就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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