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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没有新的政策法规。现在,2014年初,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监外临时执行的》,有效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的意见》。减刑是指适当减少原判刑期的刑法执行活动。狭义减刑是指依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减刑是指有法定减刑情节的刑事司法活动,人民法院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包括缓刑、罚款、缓刑和主要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被判处五年以下(不含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记功一次以上方可减刑,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三个月有期徒刑;记功二次以上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十个月以上。
按照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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