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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知;用人单...
可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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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就业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严重影响,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改正;(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无效;(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二。非过错终止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非过错终止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未能与劳动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1)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济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员工总数的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意见后,裁员计划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1)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2)生产经营困难严重的;(3)企业转让、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模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4)其他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停产,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单位强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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