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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根据法律规定,银行有义务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他人冒用信用卡消费或者取现,如果银行没有尽到合理管理的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
被冒名办卡,先看看自己的身份证是否丢失,银行办理信用卡或借记卡,应按人证合一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办理。所以,仅凭身份证和身份证资料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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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冒名办了信用卡透支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及时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追究冒名者的法律责任。 2、联系办卡银行,弄清缘由,要求银行消除不良记录。 3、要是银行不肯消除不良记录,要求还款的,受害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消除不良记录并追究银行的法律责任。
被他人冒名办了信用卡透支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来处理的,被冒名办卡,先看一下自己的身份证是否丢失,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者借记卡,应当按人证合一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才可以办理。因此,仅凭身份证和身份证资料是不能办卡的。如果银行未尽到审查责任,应当由银行承担法律责任。 不过,如果身份证被骗,应当立即向发证的公安机关重新申领并报告。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要妥善保管,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遇到被冒名办卡事件,首先要进行身份证挂失,然后报警,再通知银行,说明情况。由于银行不能单凭身份证就办卡,所以银行也要承担很大部分责任。
如果他人冒名支取的是信用卡信用透支额度内的钱,信用卡持卡人不用向银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他人取出的是持卡人存入信用卡的钱,那么持卡人可以要求银行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银行有义务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他人冒用信用卡消费或者取现,如果银行没有尽到合理管理的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发卡银行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持卡人本人、亲属、交易监测或其他渠道获悉持卡人出现身份证件被盗用、家庭财务状况恶化、还款能力下降、预留联系方式失效、资信状况恶化、有非正常用卡行为等风险信息时,应当立即停止上调额度、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授权、分期业务授权等可能扩大信用风险的操作,并视情况采取提高交易监测力度、调减授信额度、止付、冻结或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等风险管理措施。 第五十六条发卡银行应当制定信用卡交易授权和风险监测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系统和人员,确保24小时交易授权和实时监控,对出现可疑交易的信用卡账户应当及时采取与持卡人联系确认、调整授信额度、锁定账户、紧急止付等风险管理措施。 发卡银行应当对可疑交易采取电话核实、调单或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风险排查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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