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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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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进行工作岗位调整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二是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只有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用人单位才有义务考虑女职工的特殊身体状况,为照顾女职工而进行工作岗位调整。这意味着,女职工不能单凭怀孕就无条件地要求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同时在用人单位不能或考虑调整工作岗位期间,女职工仍要按照公司的考勤规定上下班,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孕妇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要求调岗:(1)不宜单独一人工作,孕妇有很多不便,尤其身体活动不便,一旦发生事故或意外,无人发现和帮助,不利于安全,甚至发生危险,如同时有人帮助,则可转危为安。(2)不宜从事长时间走动的工作。孕妇在几个小时内连续走动,体力消耗过大,还会使子宫下坠,不利保胎。(3)从事有放射线辐射危险的工作,容易辐射胎儿,发生畸形,孕妇应回避。(4)不宜从事振动或冲击能波及腹部的工作.这类工作对孕妇子宫刺激大,易引发流产。(5)长时间站立工作、频繁上下楼梯的工作以及不能得到适当休息的流水作业,这些工作易引发子宫下垂,孕妇应回避,领导和单位要考虑孕妇的身体情况,暂时调换其他能胜任而又无害的工作,一般单位都能做到这一点。
理直气壮去上班,用人单位不敢辞退你。也不会把你调到其他地方去工作。因为调动工作是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不按《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与你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劳动合同的话是无效的。如果强行调你,你可以拒绝,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都有用人单位不得在孕、产、哺三期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及降低工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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