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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未商定违约金准则的,按民法典限定,守约方能够要求赔偿事实上损失。事实上损失由守约方举证,这个损失要根据守约方的事实上情况确定,包括因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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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违约金约定,只要一方不主张过低或过高,就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但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如果已经主张增加违约金,并提出赔偿损失,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在选择增加违约金和主张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之间,要进行权衡,哪种主张更有利。第二,如果双方没有违约金约定,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有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照实赔偿。第三,在既有损失又有违约金的情况下,除了赔偿实际损失外,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30%。也就是说,实际损失加上损失的30%是总赔偿。第四,在没有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只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有两种情况:(期利益可以计算的情况下,违约金一般按预期利益的130%主张,即预期利益加预期利益的30%。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高于该部分,一般为对方辩护,法院一般不支持。(二)如果预期利益无法计算,则无实际损失,也无法计算预期利益。但如果双方违约金约定较高,守约方可以按照约定的违约金主张,即主张归主张,法官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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