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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签租赁合同时就应该向租赁者收取合同月租的二个月或三个月的押金。...
房产为商铺性质 (1)商铺出租按综合税率12%征收 计算方式:月租金*12个月*12%=1年应缴纳的税款 (2)商铺自营 计算方式: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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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通过对上述两个条款的分析与解读,得出了以下结论:原则上,“买卖不破租赁”应当适用于拍卖财产。但这一原则也存在以下三点例外。第一,“先抵押,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第二,“先查封,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众所周知,查封(常见的是财产保全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中的查封)的目的是便于实现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即丧失对该不动产的处分权,擅自处分查封财产的,处分行为无效;第三,在“先租后抵”的前提下,本应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是当出现特殊情况时,法院仍然有权依据“规定”第三十一条去除拍卖财产上本应继续存在的租赁权。例如,如果租赁权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会导致拍卖的价款过低,影响抵押权实现,执行法院应当将该租赁权取消,然后再进行拍卖。 最后,友情提示大家,在如今房价飞涨的时代,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规避高房价的新方式。但是作为房屋购买人,在拍卖时一定要留意该房屋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而作为房屋的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也要预先留意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法院查封,以防范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准备好打官司的材料。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打官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1、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有身份证、常口信息、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原、被告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等; 3、租赁房屋系合法出租的材料: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公房租赁证等; 4、原告按约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比方租金收条、打款记录等; 5、被告未按约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催其履行的通知函、律师函等。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是可以的,除非租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转租不得加钱,但一般的合同是不会这样约定的。但转租必须经原房东同意。 依据《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应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督促承租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发现承租人擅自转租和擅自将原规划设计的房间分割转租的,应当及时制止并要求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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