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做人流休假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待遇的。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关于女职工怀孕7个月流产假期的规定,对于女职工流产的休假期间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决裂法,女工人劳动保护限定》第8条限定女工人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以上限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能够根据本单位事实上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限定,但不得低于法定准则。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出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能够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工人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工人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限定不扣薪水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人,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人,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人,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关于女职工怀孕7个月流产假期的规定,对于女职工流产的休假期间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相关细则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由此可见,本案中的吴女士和其所在公司对上述女职工保护规定都有误读,吴女士并不能主张三个月的产假,而其所在公司则应当按照医嘱给予吴女士一个月的产假,但这一个月期间的工资应当照常发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99人已浏览
667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5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