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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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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民法范围内的民事损害赔偿和社会法范围内的社会工伤保险赔偿,由于两种法律责任在承担的主体、内容以及法律责任的性质等方面均不同,所以在法律责任上并不存在竞合。所以,你在得到了车主的民事伤害赔偿后,仍然是可以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是指工伤的四项保险待遇,你是一定可以得到的。 二、在医疗费等方面。考虑到同一种伤害,不可能接受两次治疗或者是同一次工亡,不可能进行两次安葬,所以,一般来说,在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方面,用人单位在工伤方面承担的是补充责任。即:如果民事方面并未全额赔偿的,在社会劳动法的工伤待遇方面,用人单位应当在不足部分以内,法定限额以内,承担补充责任。比如说:你的医疗费用一共用去了20万,而车主依法赔偿了你交通事故责任10万医疗费,还有10万没赔偿。而根据你们当地的工伤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你本来可以报销的医疗费最高限额是5万,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在未赔偿的10万元医疗费范围内再支付你5万医疗费。 关于前述两点的法律依据,如果你是在广东地区的话,可以参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其他省(市),有没有类似规定,我不知道了,但即使从上述我的法理分析来看,劳动仲裁员或者法官也应进行类似裁判。 三、工伤保险的待遇主要包括如下几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四级才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待遇(误工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需有劳鉴委确认需要护理的公文,指的是治疗结束后的护理,而非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很多人对此有误解)、康复器具费(视情况,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 第三点的
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 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需要做的材料准备,你能准备多少就多少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2、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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